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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企开工率恢复不等于焦炭产量恢复。因此,以焦企开工率和高炉开工率的相对变化判断焦炭供需形势有失严谨。

《2017-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规定,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,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,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 小时以上。《方案》涵盖的“2+26”城市分别归属于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。据国家统计局,这些省区2017年四季度焦炭产量总计为4367.3万吨,较上年同期减少977.1万吨。推行干熄焦设备的江苏,2017年四季度焦炭产量404.3万吨,较上年同期减少284.9万吨。合计上述省区四季度焦炭产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262万吨。2017年四季度全国焦炭产量10434.6万吨,较上年同期减少1240.7万吨,与上述合计数基本相符,说明2017年四季度焦炭产量同比下降主要受《方案》和徐州地区推行干熄焦设备建设两项政策影响。若一季度受影响量与2017年四季度相同,两个季度受政策影响共少产焦炭2481.4万吨。

据国家统计局,2017年四季度全国生铁产量总计16962.1万吨,较上年同期减少383.6万吨。其中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2017年四季度生铁产量总计7162.66万吨,较上年同期减少858.58万吨。受《方案》影响地区生铁产量降幅高于全国生铁总量降幅,其他地区有明显增产来补足生铁供给缺口。若一季度生铁产量受政策影响力度与四季度相同,考虑到采暖季在四季度有1.5个月而在一季度2.5个月,估计采暖季生铁产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022.9万吨;入炉焦比按500kg/吨估算,采暖季焦炭需求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11.45万吨。焦炭需求降幅小于供给降幅,缺口为1969.95万吨。

由上述分析可知,目前焦炭现货价格持续下行,压力来自于采暖季焦炭供给阶段性局部宽松,而焦炭整体供需仍持续处于偏紧状态。

采暖季结束后焦炭供需维持紧平衡

《方案》规定,焦化企业限产执行至2018年3月31日,而钢厂限产执行至采暖季结束即3月15日。由此,采暖季后焦炭供需形势可以被分为两个时段:3月16日至3月31日全国焦炭供需偏紧状况依然持续,《方案》涉及地区钢厂限产结束而焦化厂仍处于限产状态,会从焦炭局部宽松快速转变为供不应求,供需矛盾迅速激化,现货价格或快速冲高;3月31日后“2+26”城市焦炭限产政策结束,焦炭供需将逐步向正常状态过渡。同时干熄焦设备建设周期较长,江苏焦炭产量在二季度难以及时有效恢复。总体看,二季度焦炭供需将处于紧平衡状态。

综上所述,采暖季焦炭局部供应宽松而整体仍处于偏紧状态,现货价格难以持续走弱;采暖季结束前后焦炭供需态势严峻,钢厂补库的现实需求或带动期货盘面继续上行。建议钢厂趁焦炭现货处于相对低位时积极备货。